心律失常性心肌病(AIC)是指由于心律失常导致心脏左室收缩功能受损和心力衰竭,心律失常治疗后心室功能的恢复是其主要特征。AIC的发病率和患病率仍不确定,但AIC是常见的,可能认识不足,是心力衰竭和心肌病的一个重要的、可能可逆的原因。房颤(AF),心房扑动/房性心动过速,频发室性早搏(PVCs)是AIC最常见的病因,但每一种心律失常都可能具有AIC的特定特征。先前的数据表明,长期、持续、未治疗和未被认识的AIC限制了心脏功能的恢复,但这些报道受到小样本量的限制。心律失常持续时间、心室功能障碍严重程度和治疗后恢复程度之间的关系尚不清楚。同时,目前尚不清楚特定的心律失常类型或低指数LVEF是否影响治疗后的康复。近期一项多中心研究旨在探讨影响AIC患者心室功能恢复的因素。研究纳入有心肌病、收缩期心力衰竭和存在心律失常(房颤、房扑、房性心动过速、室性早搏)的患者。为了研究的目的,心肌病被定义为LVEF40%。AIC被定义为在心律失常抑制/消除后LVEF显著改善(较基线LVEF升高≥25%)。根据心肌病诊断前已知(KN组,n=)或未知(UKN组,n=)心律失常持续时间对患者进行分层。比较KN和UKN患者组的初始LVEF、LVEF恢复和最终LVEF。同时对KN组内进行额外分析,将最高四分位数(诊断前最长心律失常持续时间)心律失常持续时间组与其他四分位数进行比较,以更好地了解LVEF恢复程度与心律失常持续时间的关系。研究一共包括例患者,其中73%为男性(65±11岁),伴有以下心律失常:心房颤动(AF)(n=;49%)、房性心动过速/房扑(n=51;21%),或PVC(n=73;30%)。有例(51%)存在SHD(结构性心脏病)。所有患者平均基线LVEF为28±9%,经心律失常治疗后改善为53±11%。研究结果显示,心律失常治疗后心律控制率达95%。心律失常KN组的中位持续时间为47个月(四分位时间为24-80个月)。KN组LVEF基线水平较高(35±7vs.27±8;P0.)及最终LVEF大于UKN组(56±7vs.46±8%;P=0.),但LVEF改善程度相似(21.2±9vs.19.4±11;P=0.16)。同时,将KN组心律失常持续时间最长的1/4患者与其他3/4患者相比,LVEF改善的程度也相似(21.5±8vs.21±9%;P=0.1)。与其他患者相比,LVEF指数最低的患者(n=74)更有可能发生PVC诱导的AIC(61%比17%;P0.)。虽然最低四分位左室射血分数组在治疗后左室射血分数改善最大,但在随访期间与其他组相比,治疗后左室射血分数仍是最低。研究最后得出结论:心律失常治疗,无论心律失常持续时间,均可以导致实质性的左室射血分数恢复。同时长期心律失常持续时间或负荷本身与恢复受损程度无关,表明治疗永远不会太迟。低指数LVEF提示心律失常持续时间延长、心率加快和/或潜在的SHD;治疗也可导致LVEF的显著改善,事实上,在多元回归分析中,仅LVEF值与预后相关,LVEF值越低,心功能恢复程度越好(OR11.4;P0.),这表明无论左心室功能不全的严重程度如何,都应进行心律失常治疗。
表1.患者的基础特征
表2.两组间的LVEF比较表3.最长心律失常持续时间的患者与其他患者的LVEF比较
表4.影响AIC患者LVEF恢复的多变量回归分析
图1.心律失常治疗前后LVEF的变化
文献来源:GopinathannairR,DhawanR,LakkireddyDR,et,al.Predictorsofmyocardialrecoveryinarrhythmia-inducedcardiomyopathy:Amulticenterstudy.JCardiovascElectrophysiol.Feb24.
策划英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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